什么是CRS?
CRS是英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缩写,中文翻译为“共同申报准则”,又称作“统一报告标准”。这个准则的宗旨是为了推动国与国之间的税务信息自动交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如果我们中国人有一天去英国旅游,顺便在当地的银行开了户,存了一笔钱,这笔钱还不少,那么英国的银行就会识别出这个账户所有者不是本地的,并有义务把这个中国人存款的信息金额披露给中国税务总局,反之亦然,这就是信息交换。
CRS最早的提出者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就是平常新闻中经常提到的OECD(经合组织),概念来自于美国的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
先来了解FATCA
美国是世界第一超级大国,富人众多。因此美国最早想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信息交换。在2010年,美国开始推行信息交换原则,也就是《海外账户纳税法》(FATCA)。
根据这份细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如果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会对其总收入征收30%惩罚性税收。
美国虽然推FATCA推得很辛苦,但成效显著。当初美国找到瑞士,瑞士就把所有的美国人存款信息都披露给美国,帮美国征得了大量的税款,于是美国就要求所有市面上的国家都跟他签订信息交换规则。
所以说CRS可以看作是国际版的FATCA。
CRS要求报告的信息量更大。
截止2014年10月已经有9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卢森堡等一些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已经公开同意执行自动信息交换。58个国家和地区同意从2017年开始实施,剩余35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和中国香港(没错,已经包含香港,但没有澳门),将在2018年开始执行。
哪些信息将会被交换?
CRS信息交换有什么用?
CRS让纳税人所居住的国家和纳税人账户所在的国家自动分享这个纳税人在各种境外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证券账户中的财务信息,如股息、红利等。这样本国的税务机关就可以据此来进行更加全面的征税。
再举个例子:
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那么这个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在CRS信息互换之前,国税无法知道你究竟在境外账户里有多少钱,所以也无法征税。今后,成员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会自动把账户信息交给国税局,如果大量外汇的出境渠道解释不清楚,不仅要补税,外汇出境这件事本身已经是个大麻烦。
2018年9月30日
在此之前,中国将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内的信息交换。
谁会受到CRS的影响
一是持有境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
二是持有中国境内金融账户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已经获得其他CRS国家或地区税收居民身份的人群,若在中国境内持有金融资产,相关账户信息同样会被披露给对应的居民国国家。
三是通过境外壳公司投资的中国税收居民。
四是持有境外保险或年金合同的中国税收居民。
五是设立离岸信托的中国税收居民。
关于CRS的六个误区
1、CRS不等于全球征税
全球征税其实是指本国税收居民无论在地球哪一个角落的收入都应该申报和缴纳所得税。而CRS本质的目的是信息交换,从而让国税总局掌握到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纳税就涉及到应税收入,这里的应税收入显然不等于资产本身。如果只是持有资产,并没有因此而产生利得,自然也不存在征税问题。
2、CRS并非企业账户余额小于25万美元都不会被申报
网上流传的25万美元以下的企业账户余额不会被申报是一个误区,其实是我国执行CRS前的存量账户,如果在时间节点前账户余额或价值小于25万美元,金融机构可以选择豁免尽职调查或申报,但仍要进行持续监控,并识别是否需要申报。
3、并不是个人账户余额100万美元以上的才会被尽职调查和申报
在CRS下,个人账户无论是新老账户,也无论余额,都要进行尽职调查。只不过由于工作量太大,CRS以100万美元为界限将个人账户分成高价值和低价值个人账户。低价值个人账户可以简化流程,但也仍要合规。
4、房产、古董字画和珠宝等非金融资产并非一定不需要申报
CRS信息交换的核心是“账户”,金融账户可能同时涉及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如果属于申报账户,那么都需要申报和交换。
5、在“避税天堂”的离岸壳公司不是一定“穿透”免疫
设立在一些“避税天堂”岛国或地区的离岸壳公司大多数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也就是说在注册地不从事积极的经营活动,主要活动就是“签合同”和“收款”,没有雇员和经营场所,只有产生消极收入的资产——如现金存款),是需要被“穿透”的。
6、除非长期居住国外,否则移民到小国很难规避CRS
新个税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就是居民个人,也就是说在中国境内和境外所取得的所得国家都要征税,当然国外机构也有责任进行信息交换,除非不在CRS体系中。所以,外籍个人的超国民待遇取消了。
已经产生的影响
澳洲、新西兰的大批华人账户已被封
早在一个多月前,外媒便发布重大消息,新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冻结了数千的账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国居民。
澳洲国有企业Kiwibank的发言人表示,银行在5月底向大约3000名客户发送了信件,并给客户14天的期限来补充他们所需的海外税务状况信息。
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ANZ表示,一周时间冻结了大约200位客户的账户,并将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每周继续冻结账户。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和BNZ也做了相同的反应。
事实上,早在6月初新西兰媒体就放出消息,如果不提供涉外纳税信息,新西兰银行将冻结你的账户。从7月1日起,还没有按照银行规定,补全海外欠款的,统统冻结账户,没有人可以例外。当然,冻结账户中的资金将留在账户中,但客户无法访问。
目前,澳、新两国银行已经冻结了上千个账户,而范围仍将持续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都在今年9月首次交换信息的名单之中。所有在澳洲开户的非澳洲居民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生日,账户号码,账户余额还有每年出现的重大交易,另外还有银行存款账户、托管账户、保险合同等等信息都会实现中澳两国税务局的共享。
多个避税天堂即将幻灭
早在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就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信息交换。这些避税天堂的资产规模超过21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不受税务人员管辖。一旦CRS启动信息交换,避税天堂将不复存在。
香港大额保单信息将报送国税总局
以前很多人热衷到香港买人寿保险,如果保险金额达到一定水平也是要进行信息交换的。中国香港也是CRS签约地区,因此香港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将历史上购买过大额保单的高净值客户的保单资产信息报告给国家税务总局。
裸官、贪官难洗钱,CRS有利反腐
CRS启动后,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开设金融账户的信息将被批量交换回国。这意味着,官员向境外大量转移赃款的常用洗钱模式,因此更易被发现。
“唯有税收和死亡不可避免”
已然在中国现身的CRS,让富人们的全球资产即将“裸泳”。今年1月,中国开始执行CRS,而与此同时,中国外储跌破3万亿,CRS要管的,就是中国人自己流出去的钱。更加要警惕的是,交还代持资产、小国移民、减少单户金额、仓促转移资产至非CRS参与过、设置壳公司购买在CRS参与国的金融资产来逃避信息互换这样的“掩耳盗铃”隐匿收入,被税务机关发现将面临补缴税款、巨额罚款甚至锒铛入狱。
我们将继续关注更多CRS应对举措,以实现全球资产合理更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