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除夕正式放假到今天,正好整整两周。不少企业在2月3日开始启动了远程办公,希望在这一特殊时期,尽可能地恢复工作和生产秩序。这不仅是发展的需要,其实也是正视困难,增强信心的重要方式。


由于疫情的严重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受到巨大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19年末发布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中显示,截止2018年末:

  • 我国共有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807万家,占全部规模企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全部企业)的99.8%
  •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23300.4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5.5%。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79.4%
  • 中小微企业拥有资产总计达到402.6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77.1%;
  • 中小微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88.2万亿元,占全部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68.2%。
  • 在我国全部中小微企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占比11.3%
  • 微型企业1543.9万家占全部企业的比重为85.3%

中小微企业占比大、贡献大、压力大,肯定地说,开局不利的2020年,必然极为艰苦。抱团取暖、共克时艰,成为所有企业迫在眉睫的第一要务。

 

 

 

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出台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抗疫扶持补贴政策。远韬小编对此进行了汇总,不仅希望能够帮助广大客户和合作机构们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争取政策扶持。

 

我们也将在近期持续关注和解读抗疫时期的企业营销与经营对策,在非常时期能够突破困局,尽快迎接拐点到来。欢迎大家多多线上交流,共同打赢这场特殊战“疫”

 

苏州:“惠企十条”

其中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加大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 稳定职工队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可申请缓交社保,缓缴期最长6个月。
  • 减轻企业负担,减免房租、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上海 

(各区具体政策见文末)

  •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 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北京

  • 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
  • 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租金
  •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 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山东

  • 2020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 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
  •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增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
  •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浙江宁波

  • 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下浮标准相当于企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个月额度;对近3年新上规模中小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额度的上年度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
  • 提出地方银行法人机构信贷支持政策,按照总规模10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免或减半收取担保费;三家政策性银行在甬分支机构落实首批50亿元规模的紧急融资额度。
  • 调整定额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允许企业延期交纳税款,对2020年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财政贴息,优化出口退(免)税。
  • 对因疫情被迫放弃境外参展的中小企业,仍旧给予展位费补助。提高市级对出运前保险保费扶持比例。加快信保理赔进度,简化相关手续。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园、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相关政策实施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川

  • 加大减负支持力度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上海市各区--
静安区

  • 确保政策性担保贷款额度不降。加强与上海市担保中心的联系,多措施加大对静安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 持续“加码”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提前全额补贴保费,并在原有贷款利率补贴的基础上补贴贷款基准利率的10%
  • 减免中小微企业的部分房租,鼓励静安区属国有企业对自有房产向中小微企业出租的,提供至少1个月的减、免租;减、免租部分由静安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产业扶持力度

 

嘉定区 

  • 推进产融对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区产融平台向区内上述中小企业发放信用类贷款,最高给予企业50%贷款贴息,进一步发挥产融合作平台作用。
  • 对小额贷款公司低于10%利率的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低于2%的担保业务给予1%的费率补贴。
  • 协调金融机构为上述中小企业提供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推进审批和放款。全力支持和推动有需求的上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和市级融资项目。
  • 鼓励上述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对于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及设备租赁费用进行补贴。
  • 扩大人才租房补贴扶持力度和范围,在租房补贴名额分配中更多倾向于上述中小企业。新增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项额度,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暂定三个月,用于补贴上述中小企业吸引留住核心团队。
  • 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 对于企业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组团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
  •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本区内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延长。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动员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 延期缴纳税款和支持公益捐赠。
  • 对安排返沪员工接受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且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进行居家隔离的上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
  • 强化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 开设企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为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中小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启动“容缺受理”模式,应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指导企业向市级、国家级部门申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
  • 紧急防疫或区重大项目,开启24小时无休办理模式。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加快评审。对经认定的重点防控疫情项目同步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落实环保措施,确保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投产。
  • 提供疫情相关咨询服务。

 

杨浦区

  • 鼓励支持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线上教育、在线医疗等技术、产品,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社会应用示范提供支撑,经认定给予相关的专项扶持。
  •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区内中小企业还贷发生困难的,鼓励和协调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
  • 区域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贷款,经认定给予专项贴息贴费扶持。贴费政策:对企业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对实际担保费率超过1%以上部分,按实给予最高2%年担保费或保险费率补贴。贴息政策: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同一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 对有需求、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区财政切实保障资金,加快市、区产业政策落地落实,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实际困难。
  • 发挥“一网通办”的便企服务作用,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为企业申请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扶持政策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通道。
  • 对落户本区科技园区且实际办公租借在科技园区载体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减免。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经营方为租户减免租金。
  •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商务楼宇等各类载体以及各类市场主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对保供应和稳物价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专项扶持。
  • 对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人才,入驻区属单位经营的人才公寓,给予2个月房租减半,并鼓励其他经营方为区域内各类人才租房减免租金。
  •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区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
  • 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工会工作者积极作用,下拨专项资金到区医务工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宝山区

  •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于当年度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贷款2000万元(含)以下,且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当年度担保贷款300万元以下(含),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100%担保费补贴;当年度担保贷款300万元至2000万元(含),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50%担保费补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提前实施担保费补贴。
  • 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融资对接。发布辖区相关银行金融机构防控疫情支持信贷政策汇总,组织企业通过“线上”发布需求,“线下”对接等多元化方式发布融资需求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正常经营,因疫情管控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客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浮利率,快速推进审批和放款。
  • 鼓励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专项金融产品,提高中小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占比。鼓励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开辟抗击疫情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对接好相关金融机构“无还本续贷产品”,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 鼓励减免抗击疫情相关的民生保障类中小企业的房租。其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根据其受影响情况,至少减免一个月租金,到期后视情延长。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科创园、文创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经认定,优先予以宝山区政策扶持。
  •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战胜疫情负面影响。鼓励中小企业开展生产、研发、技改,对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攻关、生产扩产扩能技术改造以及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经检验认定,按照宝山区“1+9”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 加大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宝山区“1+9”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在抗击疫情期间所受损失和所作贡献,加强调查研究和统计,坚持“一业多策”“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增加资金覆盖面,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确保资金向中小企业聚焦。
  • 加大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帮办服务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一对一”“多对一”帮办措施,落实好国家、市、区相关政策。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主动高效服务、加强统筹协调、简化办事环节,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
  • 扶持资金的拨付采取绿色通道。为提高扶持资金的时效性,本政策意见涉及的宝山区“1+9”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简易程序执行,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黄浦区

  • “黄浦十条”的支持对象,是在黄浦区注册、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企业应当信用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导向和规划要求。
  • 贯彻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额度不低于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 推迟社会保险费缴纳和基数调整
  • 全面落实培训费补贴政策
  • 贯彻税费减免和延期交纳政策
  •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三个月。落实公益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 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重但仍保持稳定就业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为入驻的中小科技企业及团队减免1个月的房租。
  • 对租用本区文创园区经营和办公的中小微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管理方为中小微企业租户减免不少于1个月的租金,并根据实际减免金额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方50%补贴。鼓励本区商务楼宇业主适当减免入驻企业租金。
  • 加快专项资金扶持兑现
  •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重且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的企业,全额补贴保费,并按银行实际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贴息补贴。
  • 强化支持联系企业制度
  • 开展“预约办理+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

 

奉贤区

  •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 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的企业,其在疫情期间因扩大生产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延长。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各镇、开发区可视情况从该经营用房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中予以补贴。
  • 搭建区内企业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协调调度,摸清企业用工总量和结构,引导无法复工企业富余劳动力就近在用工紧缺企业就业,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对于企业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组团招聘和代理招聘等服务。
  • 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区财政按实际培训费用的95%对企业进行补贴。
  • 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对企业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扶持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兑现扶持资金。对已申报国家和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并成功的项目,提前兑现应由区、镇配套的资金。
  • 及时为企业提供防疫物资采购信息,帮助企业尽快复工。
  • 超前服务,提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对拟定的产业项目准入,不进行集中式会议评审,改由区政府领导按分工负责原则签批;项目开工涉及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前期手续,在疫期加快审批,确保疫期后早日正式开工。
  • 搭建区内企业上下游供需信息平台,加强原辅材料供应、加工生产和流通环节配对,引导区内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做强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全面实行“一网通办”,疫期涉企事项原则上都在网上办理,切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真正实现“零跑动”。确需线下办理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职能部门派员上门办理或全程“帮办”。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模式。

 

加油! 

 


 

文 / 远韬科技 董事长 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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